重庆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委托秀山爱心志愿者协会联合秀山民政局实施社会救助工作并授予严亚平、杨再前、李兴云聘书开展救助工作。现将救助对象及范围公告如下:
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市境内居住,以及户籍不在本市,但与本市直接关联(如:游民、工作、就学或旅行等)因生活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以下家庭或人员。一: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重残人员。二:城乡低保收入家庭人员。三:遭遇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成员。
救助范围:一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救助对象一年自费30000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二: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成员重大人身伤害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三:因家庭成员身患特殊疾病需要长期维持治疗延续生命,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须支出长期或突然增加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四:因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对于拒绝审核审批单位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人无正当理由不覆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护养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基金会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符合以上救助标准的请联系秀山爱心志愿者协会,
联系电话:严亚平15095926873 杨再前 13996957828 李兴云 18580991225
秀山爱心志愿者协会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