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7-12-13
事件发生地点:秀山
事件描述:
我去平凯街道办理小孩准生证,由于搬过几次家结婚证弄丢了,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了个婚姻证明,民政局工作人员很好很快办理了证明,盖了章,很权威的证明,可拿到平凯街道去办理,工作人员说不能证明我结婚,必须要用我结婚证!我又去打电话问民政局是不是开的证明法律效应,那边说没问题,盖章了就有权威性,可以证明我们结婚了,就相当于结婚证。作为老百姓我说不过他们,改天又带着大肚皮老婆,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民政局又说不能直接办理,虽有结婚登记记录,也不能办理,于是我俩照相花去29.,复印户口本29,天哪,物价原来这么高!最后因我老婆户口本差一页,最终失败告终,扫兴而归!我想问有这么多手续吗?减少老百姓办事环节怎么讲的?民政局有记录,开证明,盖章没权威性?还得我跑来跑去带着行走不方便的老婆办个原件?我累!!!!请问领导,劳民伤财我累!你们一句话不行,知不知道我们要私下跑多少路?能不能简化流程?太刻板了!